「女性也該服義務役」是頻繁出現在社群媒體中,用來抵抗性別平等倡議的意見,尤其在大厭女和仇女的各個霸社中,情況更是嚴重。「女性也該服義務役」的核心論述主張,女性要擁有相同的權利,就該要承擔相同的義務。先不論這樣的主張其實已經承認男性坐擁社會更多的利益,該主張其實只是把人們不想做的爛事錯誤地認定為義務,而不是把保衛國家視為義務。
國防是保衛國家的硬實力,但不可否認,軟實力對保衛國家同等重要。軟實力包含台灣的經濟與科技發展,其中被譽為「護國神山」的台積電可說是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。
PTT 上流傳一句台積電工程師自嘲的話「十萬青年十萬肝,GG 輪班救台灣」,可說是台積電血汗的寫照。在台積電工作與從軍有著同樣程度的辛勞,也同樣對於保衛國家有所貢獻,但在台積電工作並不會被視為是一種義務,其原因有二。第一,要進入台積電擔任工程師有相當高的門檻,第二,台積電雖然血汗,但可預期會拿到高報酬,以現在的行情,年薪至少上看兩百萬台幣。
進行一個思想實驗,如果我們的國軍招募也設定高門檻,並且政府有能力給予每位軍人至少年薪兩百萬。可預期不會再有缺兵的問題,甚至霸社的風向還會從「女性也要服義務役」轉變為「女性不適合服義務役」,如同其內部言論認為女性能力不足,目的是要將女性排除在高收入職業以外,以展現自己很行。這思想實驗顯示出,在討論性別平等時提及兵役義務,並非認為保衛國家是一種義務,而是將一件發語者不想做的「爛事」認定成義務,然要求女性要一同承擔「爛事」。
認為女性要一同承擔「爛事」的心理來自對現實社會狀態的不夠理解。擁抱「要權利就要義務」的主張的男性,看見性別平等的推動讓女性得到過去沒有的「好處」,卻由於性別經驗的隔離,以至於無法體認到女性持續被系統性的賦予「壞處」。最後得出錯誤的結論,認為女性因為性別平等,平白獲得了「好處」。以上段提到的高收入職業為例,社會和教育系統沒有給予女生在理工相關領域同等的支持與信心,以至於台灣男理女文現象比歐美國家更加嚴重。當倡議團體主張同工同酬時,擁抱「要權利就要義務」的主張的男性因為無法感受且不承認這項系統性差異,而錯誤且附帶厭女情節地認為同工同酬讓女性平白獲得「好處」,所以要再多付予額外「義務」作為平衡。
女性要不要服義務役並非本文要討論的事情。本文的重點在於,以「女性沒有服義務役」為由抵抗性別平等的推廣,其實是一種對於義務認定的雙標,將兵役視為「爛事」,並用「承擔義務」包裝「給予爛事」。其動機實際上是缺乏理性依據地想把「爛事」塞給女性,並不是真的在意性別平等。